青年教師業務考核條例
1.指導思想:為進一步加快我校青年教師隊伍建設,促進青年教師快速成長,促使學校、教師、學生持續發展,以適應新形勢下學校發展的要求,特制訂青年教師業務考核評比辦法。
2.考核對象:年齡35周歲以下的所有青年教師,重點是教齡未滿6年的青年教師。
3.考核內容:(1)師德建設和職業道德。嚴格執行教學法規與教學“五認真”要求,認真履行學校教學常規要求。
(2)課堂教學水平。每學年學校舉行“創新課堂教學”評課活動,通過賽課活動提高青年教師的業務水平。
(3)專業水平。認真組織參加南寧市3次中、高考模擬聯考,并統計成績,促進青年教師鉆研業務,提高教學的有效性。
(4)輔導競賽。輔導學生參加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信息奧林匹克競賽省級以上獲獎人數及獲獎層次。其它學科放寬到南寧市級。
(5)教學科研。
①探索反思性教學,每篇教案后都要有教后感。②聽課節數:每周不少于2節。
③參與課題情況。④撰寫教學心得及教學論文。
4.考核辦法:
(1)教師個人總結填報《青年教師專業發展考核手冊》。
(2)教研組長定期向教研處提交青年教師成長評估材料。
(3)教研處、教務處和政教處對相關內容進行考核。
(4)以學科組為單位,最后進行綜合考核,以作為青年教師晉升職稱、評先及是否繼續留用的主要依據。(本條例于2010年9月制訂實施)
2012年4月28日 13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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